第一章 总则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宣传工作的需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推进校园各媒体融合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全力打造全时段、宽受众、立体化信息传播的“媒立方”,充分发挥新闻报道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作用,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特制定塔里木大学全媒体中心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全媒体中心是由专职人员和学生共同组成的校园融媒体组织,隶属校党委宣传部管理,是学校宣传工作的有效补充和有机力量,是广大学生记者及新闻传播爱好者锻炼宣传素养的重要阵地和平台,也是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第二条全媒体中心以宣传党政方针、引导校园舆论、传播校园文化、弘扬优良传统为己任,以专业化、品牌化为理念,致力于校园新闻网、官方微信平台、校报、广播站等校园信息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多媒体融合联动的新型校园传媒体系。
第三条全媒体中心实行“新闻事件导向型”运作,即以新闻事件为中心,打通各新闻发布平台,全媒体贯通式运作。全媒体中心设新闻部(下设采编部、记者部)、新媒体部、摄影部、视频部、编辑部和广播站6个部门,各部门设部长1名,组长和干事若干。
第二章 全媒体中心学生记者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
第五条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文字表达、新闻采写和摄影摄像、美编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执行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勤于学习,知识面广,熟悉学校基本情况,关注学校新闻热点,善于与媒体打交道,能够完成好新闻报道工作。
第七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原则上能参与工作1年以上,有相应岗位特长或经验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全媒体中心各部门岗位职责与条件
第八条新闻部
协助挖掘校园新闻线索,采写学校改革发展新动态、新成果和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师生普遍关注的新闻热点。设记者部和采编部。要具有一定的新闻采访意识和新闻采写基础,善于挖掘身边的新闻线索和新闻人物,擅长讲述并传播“塔大故事”。
第九条新媒体部
协助运营学校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策划专题、采写网络新闻、美编设计。设微信运营组、微信策划组、微信采编组、图文设计组等。要对新鲜事物敏感,爱好文学艺术,擅长新媒体平台的专题策划、图文设计,热衷微平台的开发与推广。
第十条摄影部
协助拍摄学校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新闻图片、策划摄影专题。设新闻摄影组、专题策划组。要爱好摄影,具有一定的图片拍摄、创作和后期编辑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视频部
协助做好学校重大新闻活动以及创意视频作品的策划拍摄、制作。设策划与制作组、摄像组。要爱好视频拍摄,具有一定的视频策划和制作能力。
第十二条编辑部
协助校报相关版面的编辑,校报编校、发行和数字校报编排发布等工作。设新闻编辑组、校报发行组。要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新闻编辑及报纸编排能力,校报发行组要求认真细致、吃苦耐劳。
第十三条广播站
协助校园广播的运行与管理,负责广播新闻资讯的策划、录制、编辑与发布。要具备一定的广播新闻资讯的策划、录制、编辑与发布方面的专长或经验。
第四章全媒体中心学生记者的选拔与确定
第十四条全媒体学生记者选拔坚持“双向选择”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考核任用的选聘程序,全面细致考察竞聘人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六条根据选拔条件,从报名人员中择优选聘,每年一聘,任期为一年。试用期为半年(实习记者),试用合格正式录用(正式记者)。
第十七条为确保工作延续性,学生记者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1年内不能变动,因特殊原因自动退出者,需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第五章 全媒体中心学生记者的培训与培养
第十八条不定期组织集中业务培训指导,聘请兵团日报等新闻媒体资深记者和编辑、相关专业人士以及校内有关领导、专家集中授课,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不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专职人员辅导、实地采写演练、优秀作品现场观摩、好新闻评选表彰等多种形式的新闻实操实务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记者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和新闻采写水平。
第六章 全媒体中心学生记者的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条学生记者要及时、有效地获取新闻动态信息,真实、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反映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新成果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做到常规新闻及时报道、重大新闻深度报道。
第二十一条学生记者采写采摄的新闻作品,需提交到新闻资讯共享平台,以便校园各媒体采用,同时要注意作者版权保护,所有作品一律需经负责老师审阅同意后,方能在校内外媒体发布。
第二十二条举行学生记者聘用上岗仪式,颁发聘书和记者证,实行挂牌上岗,实行媒体工作室值班制。
第二十三条建立月例会和新闻会商机制,总结分析新闻报道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研究确立专题新闻报道的策划方案和任务要求。
第二十四条建立实习记者、正式记者两级梯队,采取岗位晋升机制,根据发表新闻作品的情况,实习记者可晋升为记者,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正式记者可享受各项激励待遇,实习记者可获得稿酬,但不享受其他激励待遇。
第二十五条按照完成新闻作品情况,实行新闻作品绩效考核,每名记者每月须自行策划开展新闻采访任务,完成新闻作品;对于超额完成任务者,按照中心各部门加减分量化考核细则加上相应分值;对于未完成任务者按照中心各部门加减分量化考核细则减去相应分值。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期动态考核机制,中心各部门制定加减分量化考核细则,依据个人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并按照一定名额比例评定考核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考核优秀的正式记者送交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推荐参与校内各项评优、党员发展、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等政策激励。
第二十七条对考核优秀的正式记者授予“优秀学生记者”称号,给予勤工助学岗位。对任职满一年以上者,给予特别奖励。对考核不称职者进行岗位降级或末尾淘汰。每年度召开工作总结表彰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八条学生记者的作品经选择和编辑分别在校内媒体发表,优秀作品择优推荐到省级和国家级媒体,并按照作品影响力及有关规定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和稿酬补助。所有奖励只针对首发媒体刊(播)发的作品,对于被转(载)发的作品或被多家媒体同时刊(播)发的作品,只根据级别最高的媒体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第七章 全媒体中心值班制度与纪律要求
第二十九条中心各部门配有专用电脑,未经允许不得动用其他部门的电脑。不得以值班为由使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使用电脑和网络进行办公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做好值班计划,严格值班考勤,确保每天要有人在工作室值班。值班人员每次要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要积极主动与负责老师沟通交流。负责老师要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细心指导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值班人员要保管好工作室财物,不得损坏和丢失。未经允许,不得从工作室带走任何设备和财物。文档柜文件要归类摆放整齐,查找方便。
第三十二条每个部门配有一把钥匙,由各部长统一负责保管,值班人员之间做好钥匙的交接,务必做到人离电断,人离门锁。工作室不准使用电热器等私人用电器。生洁净。
第三十三条值班人员要有保持卫生清洁的义务,不得在工作室抽烟、喝酒,随手丢扔垃圾。每天由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工作室卫生,要保持室内清洁。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