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命名表彰塔里木大学2017年度文明单位的决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校文明委发〔20181

各单位:

2017年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三大功能和四大作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校教职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文化条件。为了充分展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现对以下单位予以命名表彰:

一、兵团示范文明单位(1个)

生命科学学院

二、兵团文明单位(3个)

生命科学学院  人文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校级文明单位(3个)

植物科学学院  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  后勤管理处

四、继续保持校级文明单位(2个)

生命科学学院  人文学院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持续有效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不断提升创建的质量和水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努力开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塔里木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