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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胡杨精神育新人 文明新风谱芳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11-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增强文化育人功能,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新时代的胡杨青年,塔里木大学党委宣传部即日起开展“胡杨精神育新人 文明新风谱芳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胡杨精神育新人文明新风谱芳华

二、征文时间

第一期投稿时间:2022年11月13日—11月25日

第二期投稿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30日

第三期投稿时间: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第四期投稿时间:2023年5月1日—5月30日

三、征文对象

全校师生

四、征文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新时代十年来的新风新貌,反映我校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成效,讲述全校师生助力精神文明建设的精彩故事,讴歌精神文明之美,展现时代可喜变化,展示我校以文育人、以文化人的生动实践,奋力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胡杨精神育人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五、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及公序良俗,具有弘扬精神品质、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2.参赛作品中心突出,文风鲜活,文字精炼,具有较高的文学性和艺术性。

3.征集作品主要以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短篇小说为主,诗歌(含组诗)300行内,散文2000字左右,报告文学4000字左右,短篇小说10000字左右。散文、报告文学等涉及历史人物和事件必须实事求是,杜绝虚构。

4.作品须为署名作者原创,严禁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作品中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6.学生的参赛作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请指导老师指导,如需指导,指导老师为1名。

7.党委宣传部享有对征集作品的发表、展示、网络传播权等(以参赛作者署名)。

六、奖项设置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认真评选,每期均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党委宣传部会将每期投稿情况和评选结果反馈各单位,作为教师年底绩效考核和学生综合测评依据。

七、作品展示

征文结束后,将在学校各级宣传平台展示优秀作品,编印《“胡杨精神育新人文明新风谱芳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优秀作品集》。

八、报送要求

1.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作品报送和工作联络,于11月17日将负责人报送给校园文化科李丹丹处。

2.各单位报送的作品需经认真选拔和审核,不接受个人投稿。

3.为便于作品收集汇总,请各单位于11月25日之前将第一期作品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tdxywh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文艺征文+作品名称+单位+姓名”等信息。

4.联系人:李丹丹,联系电话:15109075369。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1月13日